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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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国际关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1-19   点击数:

各院(系)及全体研究生:

为切实做好我校2015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调动我校研究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国际关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发〔2014〕12号)(修订)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名额、奖励标准与参评对象

(一)根据2015 年国家下达的指标名额(11名)进行评比,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2万元/人。

(二)我校2013、2014级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和保留学籍者除外)均有资格申请2015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名额、奖励标准与参评对象

(一)我校2014级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和保留学籍者除外)均有资格申请2015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2014级全日制在校研究生237人,其中学术型硕士161人,专业学位硕士76人。2015级新入学研究生,根据各专业入学学生人数比例,结合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确定2015年学业奖学金评选等次。

(二)根据国家下达的经费和我校配套经费总额,2015年度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共设置331个名额,占参评研究生总数的71.25%。其中,2014级设置名额171个,按照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学生的比例,分别评选124人和47人。2015级设置名额160个,按照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学生的比例,分别评选88人和72人,已在发放《录取通知书》前评定完毕。

(三)各年级学业奖学金按照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1:2:3的比例设置评定名额。2014级学术型研究生评选一等学业奖学金21人,二等学业奖学金41人,三等学业奖学金62人;专业学位研究生可评选一等学业奖学金8人,二等学业奖学金16人,三等学业奖学金23人。各专业学业奖学金名额按照本专业学生人数比例同步评选。

(四)同等条件下,非定向研究生优先于定向研究生(签订委托培养协议并由定向单位支付学费的研究生)获得相应等次的学业奖学金。

三、两个奖项不可兼得原则

(一)为了扩大研究生获奖覆盖面,本年度实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不可兼得原则。即每名研究生只能申报一个奖项。

(二)申请国家奖学金未获评的学生,自动获得学业奖学金评审资格,与其他申请学业奖学金的同学一起参评。

四、关于评审工作具体安排

时 间

工作内容

7月13日前

研究生部制定当年评审工作通知,并报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7月25日前

研究生部发布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通知。

9月12日—18日

研究生部组织各班班长和召集人进行评选布置,研究生个人自主申报,填写《国际关系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准备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班长或召集人,由其整理后上报研究生部汇总。

9月19日—27日

研究生部组织研究生各班学生初评,各班班长对本班的申请学生初评情况进行整理、汇总、签字并上报。(具体方式以班长评选布置会通知为准)

研究生部对所有申请人的课程考试成绩、科研成果或专业实践成果进行量化评分。

9月28日—30日

研究生部将课程考试成绩、科研成果或专业实践成果以及班级初评的量化评分情况向各院系反馈,各院系(学科组)及导师组织综合评议、签字并按一定比例提出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建议名单报研究生部。

10月8日—16日

研究生部组织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与各院系(学科组)合议,确定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申请推荐人选。

10月17日—21日

研究生部审核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步名单。

10月22日—26日

研究生部审核二年级及以上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初步名单。

10月26日—30日

研究生部对2015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步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11月2日—6日

研究生部对2015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初步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11月7日—8日

研究生部整理各奖项获奖人员名单,起草国际关系学院2015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情况的说明。

11月9日—13日

召开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国际关系学院2015年度研究生奖学金评选情况的说明,审定各奖项获奖学生名单并形成决议。

11月16日—20日

对2015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进行全校公示,公示期5天;对2015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进行全校公示,公示期3天。

11月21日—24日

研究生部上报国家研究生奖学金资助部门备案。

11月30日前

组织发放各项奖学金到位。

五、评选组织机构

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领导、研究生部主任和各院系主任组成,负责制订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实施细则,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监督我校评审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申诉等工作。校纪委对评审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研究生部主任、副主任、招生、学生管理及培养部门、研究生导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参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和初步评审等工作。

研究生部奖学金评选工作联系人:施亚芬 电话:62861039

刘佳艳 电话:62861284

特此通知。

附件:(点击文件名可进行下载)

1. 《国际关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发〔2014〕12号)(修订)

2.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班级测评量化评分标准》

3.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院(系)、学科组和导师综合评议评分标准》

4. 《院(系)关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的综合评议意见》

5.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科研成果量化评分标准》

6. 《国际关系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7. 《国际关系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综合计分表》

研究生部

201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