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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管理规定
作者:研究生部   时间:2024-04-23   点击数:

国关校发〔2020〕5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硕士学位论文是硕士研究生学习、科研和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成果总结,也是申请硕士学位的必要途径。撰写硕士学位论文是硕士研究生在掌握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及技能的基础上进行科学探索与实践的重要环节,是对硕士研究生综合能力的重要检验。

撰写硕士学位论文的目的是使学生把已经学到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进行系统总结和综合运用,阅读和钻研中外专业文献和资料,独立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进一步提高科研能力和实践能力。

第二条 本规定根据《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学位〔2014〕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教研厅〔2019〕1号)要求进行修订,完善与我院办学定位相一致的人才培养和学位论文质量标准建设,严格开展硕士学位论文撰写全流程管理。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人员的硕士学位论文管理。

第四条 研究生部承担国际关系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简称院学位办)工作,是我院硕士学位论文的日常管理部门。

第二章 论文撰写与导师指导的基本要求

第五条 硕士学位论文应对所研究的课题有较新的见解,论文的选题和所研究的内容应对学术发展、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论文要有正确的理论指导,资料可靠、文字通顺、条理清晰、论证严谨、结论合理。

第六条 硕士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按照《国际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写作规范》由学生独立撰写完成。以中文撰写的论文字数不得少于3.5万字,以日文撰写的论文字数不得少于2.5万字/单词,以英文、法文撰写的论文字数不得少于1.5万单词。以翻译为主的论文,翻译对象应为尚未出版目标语译文的原文。无论外语翻译成汉语或者汉语翻译成外语,汉语字数不得少于1万字,另外还需用外语撰写不少于5000字/单词的翻译评论。上述论文规定字数以院学位办使用的技术性电子检测工具的统计为准。

对于硕士学位论文的写作,相应专业培养方案另有要求的,以学生所在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为准,但不得低于上述基本标准。

第七条 硕士学位论文写作与管理主要由6个环节组成: 一是论文选题与开题审核;二是论文撰写与时间节点;三是论文答辩前审核;四是答辩;五是答辩后修改与提交;六是提交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申请硕士学位。

第八条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专业学科组应在全日制研究生入学后6周内按照“双向选择、培养单位确定”的原则确定每名研究生的学术导师。每名学术导师指导每届全日制研究生一般不超过4人。学术导师确定后,各培养单位须向院学位办提交“国际关系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分配情况汇总表”(附件1)。同等学力申请硕士人员的导师分配每年11月由院学位办会同相关培养单位指定分配。

第九条 确定学术导师后2周内,导师与研究生应建立学术和实践联系,此后双方应定期联系,以面谈、通讯等方式进行交流,整理研究思路、确定研究方向,为撰写硕士学位论文做好准备。导师的指导工作须同时履行《国际关系学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有关规定。

第十条 导师与研究生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指导关系,应按照《国际关系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执行,并填写“国际关系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变更申请表”(附件14)。

第三章 论文答辩前的写作与管理

第十一条 硕士学位论文的选题应在导师指导下,二年制研究生于第一学年春季学期结束前(三年制研究生于第二学年秋季学期结束前)确定选题方向,论文选题必须紧扣所学专业和研究方向。同一导师的学生选题不得雷同,一人一题。论文题目应尽量简洁明了,字数应控制在20字/单词内。

第十二条 硕士学位论文的开题审核时间:二年制研究生不晚于第二学年秋季学期9月30日,三年制研究生不晚于第二学年春季学期3月30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按照学习进度自行与导师协商,并由导师确定开题审核时间与形式。

第十三条 硕士学位论文的开题审核程序:

(一)研究生向导师汇报论文选题思路,并填写“国际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选题指导记录表”(附件2)。

(二)研究生填写“国际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附件3),经导师审阅批准后与“国际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选题指导记录表”一起提交给学科组。

(三)学科组统一组织同行专家共同审定“国际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每名研究生的开题报告一般应由导师以外的2名专家审阅。审阅可采取答辩、协商等形式进行,并填写“国际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审核意见表”(附件4)。如开题报告未获批准,研究生应重写开题报告,经导师批准后提交相关学科组再次组织审核。

(四)选题经审核通过后,研究生本人须将“国际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选题指导记录表”“国际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国际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审核意见表”和“国际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选题认可通知书”(附件5)提交至院学位办备案,随后方可进入论文写作阶段。

(五)开题一经批准,论文选题不得随意更改;如果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选题的,须填写“国际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变更申请表”(附件15),重新履行开题程序;更改选题的最后期限:二年制研究生为第二学年秋季学期末,三年制研究生为第三学年秋季学期末。

第十四条 院学位办对硕士学位论文实行“三稿评阅定稿制”管理,提交论文评阅稿的相关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如下:

(一)每年2月底,研究生提交论文评阅稿初稿,经导师签字并填写“国际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初稿评阅意见表”(附件6),由院学位办组织督导专家评阅并提出督导意见;

(二)每年3月中旬,研究生提交论文评阅稿二稿,经导师签字并填写“国际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二稿评阅意见表”(附件7),由院学位办组织督导专家评阅并提出督导意见;

(三)每年3月底,研究生完成论文评阅送审稿。导师审阅论文认为可以进入答辩前审查后,须在论文封面写“同意送审”并签名,同时填写“国际关系学院指导教师对硕士学位论文的学术评语”(附件8)。

研究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将带有导师签名的送审稿提交院学位办,同时提交与经导师签名版本完全一致的论文单一文件电子版。

(四)未能按规定完成“三稿审阅定稿制”的硕士学位论文需进行论文预答辩,具体要求按照本规定第十五条第三款执行。

第十五条 所有硕士学位论文均需接受论文答辩前审核,根据审核结果的不同情形进行管理,严格落实执行学位论文的分流淘汰机制。具体审核程序要求如下:

(一)学位论文的相似性检测。每年4月上旬,院学位办组织对所有硕士学位论文进行技术性电子检测。每篇论文最多可接受两次电子检测,两次检测均未通过者不得参加论文答辩。具体规定见《国际关系学院研究生学风与学术诚信建设实施细则》。涉密论文按照《国际关系学院涉密硕士学位论文管理办法》执行。

(二)学位论文的校外匿名评审。每年4月上中旬,院学位办对所有硕士学位论文送校外专家匿名评审。具体规定见《国际关系学院研究生学风与学术诚信建设实施细则》。涉密论文按照《国际关系学院涉密硕士学位论文管理办法》执行。

(三)学位论文的预答辩评审。每年5月上中旬,院学位办对出现任一以下情形的硕士学位论文组织进行预答辩:未按规定时间提交“三稿评阅稿”、督导专家评阅提出两次以上督导负面意见、第二次论文电子检测相似性临近上限2个百分点、校外匿名评审二次复审成绩为70-79分或其他院学位办、研究生培养单位和专业学科组认为有必要进行预答辩的硕士学位论文。论文预答辩由相应学科组组织包括导师在内的3名专家进行。预答辩须填写“国际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报告书”。(附件16)

预答辩通过的硕士学位论文,方可申请正式答辩;未通过的研究生则须延期修读,重新修改论文,在半年至一年内完成论文后再次申请答辩,且仍须通过各项答辩前审核。

(四)因未及时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参加电子相似性检测、匿名评审未通过、预答辩未通过而无法按期参加答辩者,由研究生自行承担后果,并参照《国际关系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论文答辩的管理

第十六条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一般在每年5月底前进行。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5位专家组成,其中2位须为导师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学位申请人的导师不能聘为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外聘专家担任,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职称。答辩委员成员均须具有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答辩委员具体人选由各专业学科组提议,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批准。

第十七条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必须严格把关,坚持标准。答辩委员会根据学位论文水平和答辩情况,就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作出决议。决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成绩按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级评定。对于答辩不合格者,经答辩委员会表决,可允许申请人在半年内修改论文后申请重新答辩一次。

第十八条 答辩具体程序如下:

(一)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论文答辩开始,并宣读“国际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程序”(附件17);

(二)答辩委员会主席介绍参加答辩的专家学者;

(三)论文作者介绍论文写作情况(包括论文选题目的意义、写作过程、主要内容等);

(四)答辩委员与论文作者就论文内容进行现场问答;

(五)答辩委员会闭门磋商答辩结果并投票表决(除答辩委员会以外的所有人员均须回避);

(六)答辩委员会主席请论文作者重新入场并宣布表决结果。

论文答辩的持续时间由答辩委员会主席掌握。

第十九条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秘书一般由各培养单位和专业学科组从下一年级研究生中选择责任心强者担任,或可由本专业青年教师担任。答辩秘书的工作职责如下:

(一)于论文答辩前7天将要评阅的学位论文及“国际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学术评议书”(附件9)分送给答辩委员会委员。

(二)于论文答辩前3天向答辩委员电话咨询论文评议意见,确认是否同意论文答辩。如有答辩委员不同意相关论文参加答辩,应尽快报告学科组组长、论文指导教师及答辩申请人,适时延期答辩并对论文进行继续修改。如答辩委员均同意答辩,应回收“国际关系学院指导教师对硕士学位论文的学术评语”、填写“国际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附件10)。

(三)在答辩前携带“国际关系学院指导教师对硕士学位论文的学术评语”、经学科组组长签名的“国际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国际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报告书”(附件11)、“国际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记录表”(附件12)到院学位办办理答辩审批手续,同时领取“国际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表决票”(附件13)。

(四)担任论文答辩现场记录员。

(五)整理汇总答辩材料,在答辩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报送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3个工作日内交院学位办存档。

第二十条 研究生论文答辩允许论文指导教师、其他教师和学生旁听。旁听人员应提前10分钟进入答辩地点。在答辩过程中,旁听者应按指定位置就座,关闭手机,保持安静。答辩开始后不得入场、不得走动。

第五章 答辩后的论文评价和管理

第二十一条 学位论文完成答辩后,研究生均应按照答辩委员会的评议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完善,形成硕士学位论文终稿。论文修改完成并经导师终审合格,方可提交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申请硕士学位。

如答辩委员会评定结果为“学位论文通过”,则表示建议授予其硕士学位。研究生修改完善论文后,应提交导师终审,并由导师在论文相应位置签名确认。

如答辩委员会评定结果为“学位论文延期通过”,则表示研究生应重新修改论文,可延期在半年后申请二次答辩,且仍需完成各项答辩前审核。届时如学位论文通过答辩,则可申请硕士学位。

如答辩委员会评定结果为“学位论文不通过”,则表示其学位论文无法达到毕业水平,建议不授予硕士学位。研究生可根据《国际关系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申请结业。

答辩委员在“国际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学术评议书”给出的合格及以上的论文成绩一般应与 “国际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报告书”上给出的成绩一致;如有不同应以“国际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报告书”上的成绩为准。

第二十二条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原则:

(一)优秀论文的评定首先考虑答辩委员会5位成员在答辩前审读论文时的评分,其次考虑学生答辩时的实际表现。此前已延期答辩的论文一般不应被评为优秀论文。

(二)答辩委员会5位成员评分均为优秀(即85分及以上)、学生答辩表现优秀者,可推荐为优秀论文;答辩委员会5位成员评分4个优秀(即85分及以上)、1个良好(76分以上)且平均分在85分以上、学生答辩表现优秀者,亦可推荐为优秀论文;答辩委员会5位成员评分有2个及以上良好或1个及格者,不得评定为优秀论文;答辩后未修改、未获得导师终审批准的论文不得评定为优秀论文。

(三)优秀论文评定实行总量控制,即不超过该专业当年参加答辩学生总数的10%。当年参加答辩学生总数在5名及以下的,学科组最多可以推荐1篇优秀论文。如各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的优秀论文数超过10%的额度,先考虑答辩委员会5位成员评分均为优秀(即85分及以上)的论文,再考虑答辩委员会5位成员评分4个优秀(即85分及以上)、1个良好(76分以上)的论文,并按照平均分依次推荐,直至10%名额用完。

(四)优秀论文评定最终决定权在院学位评定委员会。

第二十三条 我院每年答辩通过的全部硕士学位论文按规定统一接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和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学位论文抽检评议,院学位办按照当年具体要求组织实施。对于抽检评议结果的处理按照《国际关系学院研究生学风和学术诚信建设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硕士学位论文存档要求:

(一)纸质版提交。论文终稿须按照规定要求全文装订成册,提交3份纸质版至院学位办。涉密论文按照《国际关系学院涉密硕士学位论文管理办法》执行。

(二)电子版提交。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图书馆网站按照相关要求提交论文终稿PDF格式电子版。涉密论文按照《国际关系学院有关涉密硕士学位论文的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修订经2020年7月20日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自2020年9月起施行。研究生部(院学位办)负责解释。原《国际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管理规定》(国关校发﹝2016﹞11号)同时废止使用。

附件:

国际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管理规定附件表格

附件1国际关系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分配情况汇总表

附件2国际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选题指导记录表XW—01

附件3国际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XW—02

附件4国际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审核意见表XW—03

附件5国际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选题认可通知书XW—04

附件6国际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初稿评阅意见表XW—05

附件7国际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二稿评阅意见表XW—06

附件8国际关系学院指导教师对硕士学位论文的学术评语XW—07

附件9国际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学术评议书XW—08

附件10国际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XW—09

附件11国际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报告书XW—10

附件12国际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记录表XW—11

附件13国际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表决票

附件14国际关系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变更申请表XW—12

附件15国际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变更申请表XW—13

附件16国际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报告书XW—14

附件17国际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