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学科专业目录及学位授予的基本要求以及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等相关规定,为全面检验博士研究生对学科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考察其科研创新潜力与综合学术素养,有效保障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考试对象与基本要求
(一)考试对象
所有在籍博士研究生。
(二)基本要求
申请参加博士生候选人资格考试( 以下简称“博资考”)的学生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科学精神与学术道德,并已按照所在学科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全部课程学习且取得规定学分,方可申请参加博资考。通过考试者方可进入博士学位论文撰写阶段。
申请者需填写《国际关系学院博士生候选人资格考试申请评议表》,经导师对其政治思想表现、课程学习情况、科研进展及学术潜力进行综合评估并签署审核意见后,报研究生处备案。
二、考试内容与形式
博资考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全面考查学生的学科知识、科研能力与学术潜质。
由一级学科主建单位与学科组成立“博士生候选人资格考试委员会”( 以下简称“博资考委员会”)。博资考委员会由本学科领域至少 5 名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专家组成。委员会设主席 1 名,由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担任,全面主持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设秘书 1 名,由博资考委员会单独指派,在主席领导下具体负责考试各环节的落地执行事务。《国际关系学院博士生候选人资格考试委员会成员备案及考试安排表》须经一级学科主建单位填写并审核后,报研究生处备案。
博资考委员会全面负责把握考试的整体方向与学术标准,具体包括确定笔试与面试安排、组织命题与阅卷、开展面试考核以及审定考试结果等。
秘书在博资考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笔试和面试各环节的具体落地执行与事务协调。包括与研究生处对接考试通知,协助博资考委员会开展命题与阅卷工作、安排笔试与面试、审定汇总考试结果,最后整理考试相关材料并移交研究生处归档等。
研究生处承担统筹协调与组织保障,包括发布考试通知、受理考试申请、公布考试结果、归档考试材料等,并为博资考委员会的工作提供必要支持,确保博资考委员会、秘书与研究生处三者分工明确、协作有序,共同保障博资考工作规范、高效运行。
(一)笔试
1.命题要求
笔试命题应以一级学科为基础,体现基础性、综合性与前瞻性,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试题可引入外文文献材料,以评估博士研究生的国际学术交流能力。注重笔试命题全流程保密。笔试内容分为核心基础知识和前沿动态两个模块。
(1)核心基础知识(约 60%):检验博士研究生对学科基本理论、研究方法和学术范式的掌握程度;
(2)前沿动态(约 40%):考查博士研究生对国际国内学术前沿、重大理论突破与技术创新的了解与思考。
2.考试形式: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考试时间为 3 小时。
3.成绩评定: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60 分及以上为合格。
4.考务组织
笔试考场应配备监考人员,每个考场由博资考委员会指派 1 名专任教师、研究生处指派 1 名工作人员共同监考,负责考场秩序维护、考生身份核验及考试纪律监督等。
(二)面试
1.组织形式
面试由博资考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组组长及成员原则上由博资考委员会主席及成员担任。面试过程公开进行,允许本校师生旁听,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面试过程应全程记录,由面试组及秘书填写《国际关系学院博士生候选人资格考试面试打分表》《国际关系学院博士生候选人资格考试面试内容记录表》,并报研究生处备案。
2.面试内容与流程
每位博士研究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20 分钟,分为个人陈述和专家提问两个环节。
(1)个人陈述(不少于 15 分钟):博士研究生须准备 PPT,系统汇报本人课程学习情况、参与学术交流情况、对学科发展动态的理解、 已开展的科研工作及主要进展(可重点介绍一篇博士在学期间发表的论文或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初步设计方案),以及未来研究计划;
(2)专家提问(不少于 5 分钟):围绕博士研究生陈述内容、相关领域的理论基础、研究方法及学术规范等方面进行深入提问,全面考察其学术视野、逻辑思维、创新意识、语言表达能力及科研能力。
3.成绩评定: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60 分及以上为合格。
(三)成绩评定与分流
考生须在笔试和面试中均取得合格成绩,方视为通过考核,获得进入博士学位论文撰写阶段的资格。若笔试或面试中任一单项成绩不合格,即视为本次未通过。对于未通过的考生可申请重新参加考试,并须参加笔试和面试全部环节。
为保证博士学位论文质量,论文研究与撰写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2年。二年级春季学期未参加或未通过博资考者,须根据论文时间要求提交延期申请;至四年级春季学期仍未通过博资考者, 由研究生处依据学籍管理规定启动分流程序,作肄业或退学处理。
三、考试工作流程与时间安排
为确保博士培养工作有序推进,原则上于博士生二年级春季学期组织考试,各环节工作原则上按以下时间节点组织进行:
环节 | 博资考委员会 | 秘书 | 研究生处 | |
3 月 | 筹备组建 | 由一级学科主建 单位与学科组组建博资考委员会,确定考试安排。 | 协助博资考委员会完成成员及考试安排备案工作。 | 审批备案。 |
发布通知 | 根据备案信息,正式发布全校博资考通知。 | |||
4 月 | 考生申请 | 对课程与学分等进行审核,收取考试申请,形成准考名单。 | ||
组织命题 | 主席组织命题。 | 协助博资考委员会完成命题、试卷印制、保管及分发,确保全过程保密。 | 监督并提供必要支持。 | |
5 月 | 完成 笔试 面试 工作 | 指派笔试监考教师,负责面试考核及打分。 | 协助博资考委员会完成笔试考场布置 ,安排面试顺序,负责签到、引导、设备调试,记录面试过程等。 | 指派笔试监考教师,监督并提供必要支持。 |
6 月 | 成绩汇总 | 审定考试结果。 | 协助博资考委员会完成笔试、面试成绩汇总及结果审定和相关材料填写。 | |
材料归档 | 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将所有考试材料整理移交研究生处。 | 接收核对归档材料并保存。 | ||
结果 公布 | 统一公布考试成绩及通过名单。 | |||
四、特殊情况处理
因健康状况、休学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参加考试者,原则上须在博资考开始前至少 3 天提交延期申请并填写《国际关系学院博士生候选人资格考试延期申请表》,并经导师同意后提交研究生处审批备案。未经批准不按要求参加考试的博士研究生,按旷考处理,当次考试评定为未通过。
五、附则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本方案适用于各年级博资考,具体年度安排以当年发布的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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