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根据研究生部整体工作安排、学生干部管理规定,结合研究生基层选举办法,2016、2017级各班基层组织任期已满,2018级研究生已完成报到,现将2018—2019学年度研究生基层组织选举工作安排如下:
一、选举原则 1.保障学生民主权利,出席选举大会的全体同学需超过总人数的2/3,会议可以有效进行;
2. 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3. 严格按规则程序要求开展工作,选举人进行投票时,不必区分职位,职责划分由当选的班委会确定;
4. 不同专业组成的班级,所选班委应涵盖所在班级的各专业。
二、选举工作安排
1. 2016、2017级根据班级意见,确定是否进行换届选举,如需改选,须确定选举时间、地点、候选人,以书面报告形式于9月27日上报换届请示;2018级确定选举时间、地点、候选人,以书面报告形式于9月27日上报选举请示。研究生部将根据各班申请,指定研究生会执委及党支部委员进行监督。
2.基层组织选举工作于9月28至9月30日期间进行,各班根据实际情况,以书面形式经监督员签字,于9月30日前上报选举工作报告,研究生部将对报告进行审查、批复。
3. 研究生基层组织包括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生活委员、体育委员、文艺委员等内容。
4. 基层组织名额安排
2016级:
班级
| 基层组织名额
|
法律硕士班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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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电子化学班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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