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期末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1-19 点击数:
国关研〔2018〕19号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任课教师、全体研究生:
根据本学期教学计划安排,为确保研究生课程期末考核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课程
1.考试时间
兹定于第16—17周内(2018年6月18日—2018年6月29日)进行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有关课程的具体考试时间、考场安排等内容见《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安排》(附件1),监考安排将另行通知。
因研究生期末考试与本科生期末考试同时在考试周内进行,考试安排涉及考场确定、任课教师与考生时间安排等多种因素,除确有特殊情况之外,考试安排公布后原则上不再调整,请各位任课教师予以理解和配合。
2.考前准备
请各培养单位在考前将期末考试安排通知到有关任课教师,同时通知本部门承担监考职责的教师按时参加监考。若任课教师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经本部门领导同意并报研究生部批准,可以安排同一学科的其他教师代为监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