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届毕业研究生同学:
5月将至,各位同学又将投入紧张的毕业论文答辩和求职升学生活中,先将涉及具体就业工作几点说明列举如下,请仔细了解阅读。
一、《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的申领:毕业同学可在我校就业指导中心网站上进行就业协议书申请;。持相关录用证明或《就业推荐表》回执,前往就业指导中心(学生处二层)申请领取。毕业生每人只有一份,如出现改签改派情况,须符合北京市和学校相关政策并经严格审批,需提示毕业生求职时做好相关安排。
二、《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的效力:能够解决毕业生户口和人事档案关系的单位,签订的协议书才有效力;否则仅作两方协议(视为劳动合同证明)使用,在最后毕业派遣时,仍将户口和档案派遣至生源地(称为二分)。
三、签订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录用证明:毕业生就业求职过程中,部分用人单位(如部分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和个体企业)不能解决单位所在地户口或接受人事档案关系,毕业生一般应提前要求单位与其签署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录用证明,以保障个人就业顺利。签订后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和用人单位录用证明(原件)应及时交至研究生部。如不能按时签订劳动合同的,需签订用人单位的拟录用证明(包括拟录用说明,单位名称、隶属情况、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地址和联系人等基本情况),于5月22日前交至研究生部。(上述材料请涉及到的同学提前准备好,以学校有关就业时间安排通知为准)
四、升学和出国同学的情况请直接阅读下述毕业派遣中的说明。
五、关于毕业派遣:
1、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需在毕业前(一般为5月下旬)将其学校联返回就业指导中心,可于毕业典礼后办理领取《派遣证》(报到证)和户口迁移卡,凭此去用人单位报到,档案由学校负责寄送或自取。
2、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但在毕业前(一般为5月下旬)无法按时将其学校联返回就业指导中心的,需报告研究生部,并在毕业前按统一规定申报登记“延期派遣”,可延期至8月底办理上述第一条相关手续。具体办理要求,以放假前通知为准。
3、已签订劳动合同的毕业生,因单位不能解决单位所在地户口或接受人事档案关系,需在毕业前(一般为5月下旬)将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用人单位录用证明(原件)交至研究生部,并登记和填写《毕业生选择去向表》,办理二分手续,毕业典礼后可领取《派遣证》(报到证)和户口迁移卡,凭此去生源地指定人事管理部门(一般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报到,提取或办理档案保管,档案由学校负责寄送或自取。
4、已签订劳动合同的毕业生,但在毕业前(一般为5月下旬)无法将劳动合同复印件交至研究生部的,可先行提交用人单位拟录用证明并登记和填写《毕业生选择去向表》,并在毕业前按规定申报登记“延期派遣”,可延期至8月底办理上述第三条相关手续。具体办理要求,以放假前通知为准。
5、考博升学的毕业生,按录取院校调档函或录取通知书要求办理毕业派遣手续。
6、办理出国留学的毕业生,5月15日前填写《应届毕业生自费出国(境)不参加就业申请表》交至研究生部,并提交国外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登记和填写《毕业生选择去向表》,办理二分手续,同第三条相关手续;或转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凭接收函予以办理)。
六、其他
其他不清楚的情况和问题,可及时前往研究生部三层办公区询问。
请同学们安排好学习生活,祝各位2016届毕业生前程似锦、求职顺利!
研究生部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