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15级硕士研究生导师分配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1-19   点击数:

国关研〔2015〕25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学科组:

根据《国际关系学院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国关发﹝2012﹞15号),现将2015级硕士研究生导师分配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1.本次2015级硕士研究生导师分配工作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内导师分配。2015级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分配将在第一学年末进行。

2.在本次2015级硕士研究生导师分配中,原则上初聘导师每年只能指导1名研究生,续聘导师每年指导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4名。

3.本次导师分配工作按照“双向选择、学科组确定”的原则进行。学生根据本人研究方向与学术兴趣选择导师,导师根据本人教学科研情况和学生具体情况选择学生,最后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学科组统筹研究确定。

二、工作程序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学科组通过适当方式向学生公布各专业所有导师的基本情况信息,一般应包括导师姓名、职称和研究方向。

2.学生根据本人研究方向与学术兴趣,每人依次在《国际关系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选择志愿表》(附件1)填写3个志愿,且须填满3个志愿。

3.各学科组汇总学生志愿表,并通知相关导师。

4.导师通过适当方式了解选报本人的学生情况,自主选择学生,并将选择结果上报本专业学科组。

5.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学科组根据学生志愿和导师选择,统筹安排研究确定,并通知相关导师和学生。

6.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统筹协调所属各专业学科组,完成好本次硕士研究生导师分配工作。

三、注意事项

1.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学科组于10月23日前统一将《硕士研究生导师分配结果认可通知书》(附件2)和《硕士研究生导师分配情况汇总表》(附件3)交研究生部,联系电话:62861415。

2.导师确定后,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学科组应尽快督促所有导师制定具体指导方案,根据《国际关系学院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认真履行硕士研究生指导职责,保证研究生指导质量。

特此通知。

附件:

1.国际关系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选择志愿表

2.硕士研究生导师分配结果认可通知书

3.硕士研究生导师分配情况汇总表

研究生部

201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