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8-2019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类讲座审批备案的通知
作者:研究生部 时间:2019-02-25 点击数:
国关研〔2019〕4号
各院系、各位任课教师:
为规范研究生课程教学类讲座的管理,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推动相关学术研究健康发展,根据《国际关系学院关于举办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管理办法》(国关党发〔2015〕9号)和《国际关系学院教学类讲座管理规定》(国关校发〔2015〕3号)的规定,特对本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类讲座审批备案要求通知如下:
1.请任课教师按学期制定讲座聘请计划,按单次讲座和系列讲座填写《国际关系学院教学类讲座审批备案表》(附件),最迟于本学期开学后四周内进行审批备案。
2.教学类讲座审批备案表经主管校领导签字后,应至少在讲座举行之前提前三天向校党委宣传部备案,并请将备案表的复印件一份提交至研究生部学科学位与教学管理科(办公楼102室)。
3.讲座所需费用含讲座费和辅助费两类,讲座费的具体标准参见《国际关系学院教学类讲座管理规定》(国关校发〔2015〕3号)的规定。
4.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履行审批备案程序,学校将不支付讲座费和辅助费。
研究生部联系人:刘欢:62861070;张帅:62861864。
特此通知。
附件:
研究生部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