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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级硕士研究生导师分配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科学位与教学管理科   时间:2023-10-11   点击数:

国关研〔2023〕19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学科组:

根据《国际关系学院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国关校发﹝2020﹞7号),现将2023级硕士研究生导师分配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1.本次2023级硕士研究生导师分配工作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学术导师分配。

2.在本次2023级硕士研究生导师分配中,原则上初聘导师每年只能指导1名研究生,续聘导师每年指导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4名。

3.本次导师分配工作按照“双向选择、学科组确定”的原则进行。学生根据本人研究方向与学术兴趣选择导师,导师根据本人教学科研情况和学生具体情况选择学生,最后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学科组统筹研究确定。

二、工作程序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学科组通过适当方式向学生公布各专业所有导师的基本情况信息,一般应包括导师姓名、职称和研究方向。

2.学生根据本人研究方向与学术兴趣,每人依次在《国际关系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选择志愿表》填写3个志愿,且须填满3个志愿。

3.各学科组汇总学生志愿表,并通知相关导师。

4.导师通过适当方式了解选报本人的学生情况,自主选择学生,并将选择结果上报本专业学科组。

5.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学科组根据学生志愿和导师选择,统筹安排确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导师和学生。

6.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统筹协调所属各专业学科组,完成好本次硕士研究生导师分配工作。

三、注意事项

1.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学科组于11月10日(星期五)前统一将《硕士研究生导师分配结果认可通知书》和《硕士研究生导师分配情况汇总表》交研究生处。

2.导师确定后,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学科组应尽快督促所有导师制定具体指导方案,根据《国际关系学院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认真履行硕士研究生指导职责,保证研究生指导质量。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2023年10月11日